但天道不仁……魏元元一路前往朝歌的路,充斥了悲伤和颓败。一问之下才明白,原来有些地方今年开春之后就不曾下过雨,而河水、湖泊等也出现了水位下降。因为柳叶县和为国一带天气还算正常,所以魏元元没想到……其他地方已然陷入了水深火热。柳叶县往上,是许多河流的发源地,它虽然地质形态丰富,但不缺水。而且魏元元已将今年三县及附近村庄的农作物种子,都暗暗兑换成了抗旱抗虫高产的系统新品种,所以三县及附近村庄一切如常。而顺着往下,因为天气逐渐异常,湖泊和河流逐渐萎缩,想必越是靠近中原一带,就越是会困难。在种花家的历史上,因为气候寒冷干燥,河流湖泊萎缩,水资源匮乏而引起中原灾情的情况,屡见不鲜。甚至还出现因为“水旱蝗虫”等灾害,导致民不聊生,王室衰败,被迫迁都的情况。魏元元没有躲在马车内,她一路跟着公子骑马前行,看到了许多面黄肌瘦的百姓,也曾对上过一双双麻木冰冷的双眼。但即使如此,“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”的画面,依旧在每一个诸侯国发生着,尤其是越靠近大周朝歌,这种荒诞的对比感就越强烈。仿佛一位光鲜亮丽的美人,掀开她绝美的皮囊,底下是一层层腐烂的血肉。魏元元轻轻握紧了马缰……她曾看过不少史书。只是再多史书的描述,在这些活生生的人面前,都显得如此苍白无力。历经一个多月的跋涉,他们终于抵达了朝歌。魏元元望着那巍峨宛若天壑的、一望无垠的巍峨城池,魏元元也真真切切的领悟到了,天子和诸侯的礼制差距。天朝上城,接天连地。百国来贺,王臣皆跪。而她作为一个小小的、小小的……得了分封的封郡,也“荣幸”和王臣们一起入住了行宫。进了行宫之后,魏元元才明白当年史诗描述的、极尽奢华雍容、宛若天阙的仙宫并非是凭空捏造的,看着这雕栏玉砌、美轮美奂的殿宇,她的小脑袋瓜子都快不够用了。见魏元元像是小下乡人一样四处观望,有人满怀善意地看着她,还有人忍不住嗤笑出声。“嗤,真不愧是外面来的穷鬼,一身的穷酸味。”魏元元被系统改造过身体,四处的动静都能听得一清二楚,她眨眨眼,狐疑朝嘲笑自己的人看去。那人没想到魏元元耳朵这么好使,竟然还敢对自己“看”来,就这么猝不及防对上了魏元元的目光,以及她那张漂亮得不可思议的容颜。男子错愕的神情都来不及收起来,脸颊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憋得通红。魏元元眨眨眼,对他灿烂一笑,然后便悄悄对自己身边的男人说话,似乎丝毫不将男子放在眼里。男子红了一半的脸又生生止住了,忍不住戳了戳左边的年轻的官员:“那个人是谁?”官员笑呵呵道:“那个啊,那个就是卫国的二公子和麾下的门客,哦,就是那个在边陲小城培养发现玉米和棉花的人。”“是那个农夫?”“对。”“假的吧!”男子震惊道,“农夫怎么可能像他一样纤细漂亮?”比他府中的男宠们还漂亮。男子说着,突然低下声音嘀咕道:“那卫国公子不会为了给自己的小情儿找个位置,故意来了这么一出戏吧?将麾下门客的功劳按在了他头上吧?那着可是欺君之罪!”我来见弟媳的官员似乎没想到男子会说出这样的话,他笑眯眯道:“这个就不好说了,毕竟有些人在偏僻之地待久了,就会逐渐忘记这天下还有朝歌,还有天子,还有重臣。”男子沉默片刻,想着想着,眼神逐渐灼亮起来。若卫国公子真的这么蠢,那他就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帮助父亲立大功了啊。这男子名为曹明,乃大司马曹彰的儿子。曹彰本人虽然老谋深算,但似乎没什么血脉之缘,这么多年,也只得了曹明这一个儿子,偏偏曹明还是个男女皆可、荒淫无度的。所以曹明的府中可有不少国色天香的男男女女,这一看就是看上了卫公子身边的小郎君了。但他也不想想,他曹明一个草包都能想到的事情,人家在边陲之地杀戮出来的卫国公子会想不到吗?这小郎君肯定是个有本事的!但官员非但没提醒曹明,还故意说出这样似是而非的话,就是为了误导曹明。因为他们需要有人去试一试这卫国公子的深浅。棉花的深浅,他们暂时不知道,但是那个玉米的确是好东西,而且有人看过被这小郎君改造过的黄豆、旱稻和麦子,品质比他们平日里吃的要好上不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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