雷损也是修习指法的,指法和掌法应该有相似之处,还是六分半堂更合适些。铁手:“我听说,你也有一柄红色的刀。”“是的。”金风手腕翻转,拿出绯红袖刀。绯红袖刀非金非玉,通体绯红,细看却是如水晶般澄澈清透,刀身弯曲,乍看起来像一支手腕般大小的发簪,颇具美感。铁手:“这把刀和苏楼主的红袖刀很像。”金风:“是的。”苏梦枕的红袖刀也是绯红色的,不过只有刀锋透明,不带颜色,在刀身的衬托下,呈现出水红。刀身弯曲,挥刀时还会发出清吟,还带着淡淡的香气。红袖添香。苏梦枕可真是个大美人。金风收回绯红袖刀,“雷损的刀法怎么样?”铁手:“‘血河红袖,不应挽留’,雷总堂主的刀法自然是极好的。”金风:“刀好不代表刀法好。”铁手:“如果刀法不好,就算刀再好,也会引人争抢,变成崔命利器,或者束之高阁,再不现世。不应宝刀虽然难得见到,但也是有用武之地的。”金风的眼神亮了。等六分半堂把快慢九字诀练得差不多,就去找雷损学刀。金风:“谢谢。”铁手疑惑:“为何忽然道谢?”金风:“是的。”铁手摸不着头脑,又烤了块馒头,迅速吃完,带着金风和几位师弟继续赶路。几天后,他们陆续来到了宁王封地。明朝的王室子弟看起来很多,继承爵位只有一个,其他人都是降级继承的,所以无论过去多少代,藩王的数量一直都是三十多个。藩王的待遇很好,宁王的封地非常富饶,府邸也很气派,一看就知道他在本地的地位极高。铁手叮嘱道:“你千万记得,在悦来客栈会合,凡事低调些,不要打草惊蛇。”金风:“好的。”冷血向他投来不信任的目光。六分半堂每次也是这样爽快地应下,但是没有一次遵守。铁手朝他使了个眼神,带着冷血一起离开。“六分半堂是六分半堂,金风是金风,哪怕他们有相似之处,终究是两个不同的人。”对待金风这样防备,岂不是伤了他的心?“你说的这些,我都知道。”冷血有些痛苦地说,“但是我控制不住自己,他们真的太像了。而且金风比六分半堂更加危险,不能不防。”“危险?”“是的。”冷血顿了顿,“金风身上有很强烈的危险气息,跟他在一起,比和六分半堂相处更加令人不自在。”铁手完全没有感觉到。他知道冷血的直觉敏锐,很少出过错,并未怀疑冷血的感受。铁手安抚地拍拍他的后背,“既然不自在,以后就离他远一些吧,我和追命与金风交涉就是了。”“多谢师兄。”“客气了。”两人就此分别,各自去做自己的事去了。宁王府前,追命问金风:“你准备何时去客栈?”金风:“逛完就去。”追命笑着说:“你还真是清闲。”金风:“不能打草惊蛇。”“你这身衣服,未免太过显眼,是不是该换一换?能换吗?”“我的脸是不是也该换一换?”“脸也能换?”追命期待地看着他。他只知道易容,还没见过这种直接的变脸。“不能。”“好吧,你在开玩笑。”看来衣服也是不能换的。追命心道。这样也好,这些神明走到哪里都很显眼,不会轻易改变。要是可以改变模样,六分半堂混入神侯府刺杀世叔都是轻而易举。追命道:“我先去看看附近的地形,你自行行动吧。”金风:“好的。”追命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,去了王府另一边。金风去了集市,买了些当地的小吃,来到他们约定好的悦来客栈里。万梅已经在此等待。两个马甲相见后,互相打量了对方一眼,欣赏完捏出来的角色,万梅的注意力放在了小吃上。金风照旧每样尝了尝味道,其他的全都交给万梅处理。金风默默地练刀。万梅吃完,拿着剑离开。他也是刚来到南昌府,对这里并不熟悉,不过白云和叶孤城来过这边,这边的帮派势力,还有几家有名的富商,白云全都知道。马甲们共用一个脑子,万梅也都清楚得很。万梅一点都不急,继续去街上吃饭。他吃着吃着,突然感觉有人在盯着自己,回头一看,就见一个富贵公子在不远处,那公子身后还站了个熟人。“陆小凤。”万梅打招呼,“又见面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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